- 当前位置:
- 首页
- >
- 公益资讯
鹤岗市发布《河湖保护白皮书》
来源:东北网 作者:李刚 刘嘉 发布时间:2023-01-05
记者从黑龙江省水利厅获悉,近日,鹤岗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发布《鹤岗市河湖保护白皮书》(以下简称《白皮书》),接受公众监督。
《白皮书》由“基础信息、保护与管理、执法与监督、治理与截污、宣传引导”五部分组成。
《白皮书》指出,鹤岗市在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《鹤岗市河道管理条例》,该条例是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,黑龙江省出台的首部河道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。2017年,成立了鹤岗市河长制办公室,同时成立了市辖县、区、宝泉岭园区办、市林草局等10个河湖长制办公室,设立了四级河湖长785人,配置了三级河道警长92名,通过与公安、检察系统协同推进,构建了“河湖长+河湖警长+检察长+行业部门”的河湖长制组织责任体系。
《白皮书》显示,鹤岗市城区16条黑臭水体已全部消除,达到“长制久清”标准;累计清理河湖“四乱”问题587个,立查立改河道垃圾、小开荒等环境问题1300余个;组织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“回头看”工作,实现问题整改台账清零,累计完成问题整改销号4933处;完成嘟柿沟等4座水库除险加固和验收工作。完成15座中小型水库年度维修养护、12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任务。完成15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和应急预案及调度运用方案编制及审批,同时,在全省地级城市中率先制定出台《小型水库管理办法》,强化水库运行管护;确认小微水体共2104个,设立小微水体公示牌1043个;完成有治理任务的28个小微水体;完成侵蚀沟治理项目投资2610.85万元,占计划总投资的93%;2018年以来,累计取缔生活排污口310余处,排查整改入河排污口397个,全部完成档案建立;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提升到100%,全市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提升到89.6%,农药利用率达到47%,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5%。